道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宗教,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在神州大地的怀抱中诞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乳汁养育而成,它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不少中华传统文化作为它的营养成分,成为它的思想渊源的一部分。同时,道教对我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产生过巨大而复杂的辐射作用,留下它的深刻影响,其某些影响至今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构成中仍然不可忽视。
道教不是某一教主在短期内创立起来的,而是逐步积累、多渠道汇合而成的,它正式产生于东汉后期,然而孕育过程很长,上限极难具体确定。近两千年来,它随着我国的历史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更新和演变,积累成丰富的道教文化,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哲学、政治、伦理、文学、艺术、道德、医药学、养生学、古化学、长生术、冶炼学、天文历算、建筑、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和久远的影响。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宗教文化体系。道教累积大量经籍和文献资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以后虽渐趋衰微,但这种信仰长期已为民间习惯的宗教观念,所以至今仍有相当多的教徒并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道教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是局部的一时的现象,它与其他文化领域有着长期的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
道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宗教,它是在神州大地的怀抱中诞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乳汁养育而成,它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不少的中华传统文化作为它的营养成分,成为它的思想渊源的一部分。道教与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首先表现在它的思想来源上。其思想来源表现在它对中华传统文化如古代鬼神思想、巫术和神仙方术、荆楚文化的道家哲学 、儒家伦理纲常、墨家思想、黄老思想、佛教等的吸纳。它的主要思想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古代的鬼神思想、巫术和神仙方术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对自然万物的变化和人的生老病死等现象不能理解,认为有一种超自然力在起支配作用,因而产生了对日月星辰、河海山岳和祖先的崇拜,视之为神灵,对他们进行祭祀和祈祷,并由此而逐步形成了一个天神、地祗和人鬼的神灵系统。道教承袭了这种鬼神思想,并将这个神灵系统中的许多神灵作为道教神灵的组成部分。
从殷代开始,人们尚鬼重巫,往往以卜筮决疑难、断吉凶,凡是降神、解梦、预言、祈雨、医病、占星之类事情,都由以宗教为职业的巫祝提供服务。遇到疾病,便以为是恶鬼缠身,须用巫术加以解除,由此而有符咒驱鬼的法术。春秋以来,巫风依旧,荆楚地区甚至出现了“家为巫史”的情况。汉初高祖、武帝皆重祠敬祭,礼拜神君。道教的兴起正是对这种神道巫风的直接承袭,尤其是符簶派的符咒、斋醮、科仪,多取自古代直至汉末的鬼神祭祀活动与巫术。
(二)荆楚文化的道家哲学
荆楚文化的道教哲学,主要是《老子》和《庄子》,其次是《列子》、《文子》等书。先秦与秦汉道家是学术派别,不是宗教教派;《老》、《庄》等书是学术著作,不是宗教典籍。从东汉后期起,《老子》渐被神学化,老子被奉为道教教主,民间巫术与神仙方术开始依托于《老子》的学说。唐代尊称《老子》为《道德经》,《庄子》为《南华真经》,《列子》为《冲虚真经》,《文子》为《通玄真经》,老、庄、列、文皆为道教尊神。道家一般不讲内外丹和符录科教,甚至反对巫术和鬼神。但以老子为开端的道家,视道为超越形器的宇宙最高法则;道教讲一步突出了道的超越性、绝对性和神秘性,使道变成具有无限威力的至上神的抽象形态。道家宣扬清净无为、静观、玄览、含德、抱一、坐忘、虚心,追求内心的安宁;道教发挥这种离俗超脱的精神,形成出世的心性炼养理论。至于《老子》书中“谷神不死”、“长生久视之道”的养生论,[8]《庄子》书中的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御飞龙而游四海之外”的神仙家言,[9]更是道教可以直接吸收的思想资料。道教原本是世俗迷信的杂合,由于它能利用、改造道家理论,形成一套独特而又系统的神学,才使自己一跃而成为与儒、佛鼎足而立的大型宗教,所以道教始终抓住道家不放,两者长期纠缠难分。
(三)儒家的伦理纲常思想。
这种伦理纲常的核心是“三纲五常”。所谓“三纲”,《白虎通义·三纲六纪》说:“三纲者,何谓也?君臣、父子、夫妇也。”唐孔颖达《礼记·乐记》疏引《礼纬·含义嘉》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合称“三纲”。所谓“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二者合起来统称“纲常”。南宋朱熹说:“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10]又说:“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11]儒家把这种伦理纲常思想看作是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最主要的道德关系,是天经地义的永恒不变的“天理”,谁也不能违反。这种伦理纲常思想,也为道教所继承和发展。在道书中,虽然很少提到“三纲五常”的名称,但却大肆宣扬这种伦理道德思想。道教在宣扬这些伦理道德的时候,往往和它的长生成仙思想结合起来,所发生的实际效用比儒家更大。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对俗》中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天师教诫科经》说:诸欲修道者,务必“臣忠、子孝、夫信、妇贞、兄敬、弟顺”。道教的许多戒律,都有不少类似的规定。特别是在道教的早期经典《太平经》里,还将“天地君父师”合为一体。[12]这在当时的儒家经典中尚未如此,而这正是后来社会上“天地君亲师”信仰的由来,其影响甚为深远。《太平经》还将这种伦理道德规范与它的“承负说”联系起来。它认为为子当孝,为臣当忠,为弟子当顺。如果“子不孝,则不能尽力养其亲;弟子不顺,则不能尽力修明其师道;臣不忠,则不能尽力共敬事其君。为此三行而不善,罪名不可除也。天地憎之,鬼神害之,人共恶之,死尚有余责于地下” [13]。又说:“子不孝,弟子不顺,臣不忠,罪皆不与于赦。令天甚疾之,地甚恶之,以为大事,以为大咎也。鬼神甚非之,故为最恶下行也。”[14]由此可见,道教不仅把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吸收过来,而且把它纳入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为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发挥更大的特殊作用。
(四)墨家思想
章太炎先生早就指出过:道教思想是“本诸墨氏,源还流长” [15]。墨子提倡尊天明鬼,这种思想显然是被道教所吸收,这方面无须多加说明。此外,墨子还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提倡自食其力和互助互利。这些思想对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的影响,也是明显的,王明先生对此作过专文的论述。在《中国道教思想史纲》第一卷第三节的第八个问题《太平经》的乌托邦思想和《道教文化新论》中,也对这个问题作过论述。还有,道教的有些神仙方技和变化方术,也依托墨子。葛洪《抱朴子内篇·金丹》篇记有《墨子丹法》,《遐览》篇记有变化之术的《墨子五行记》,称“其法用药用符,乃能令人飞行上下,隐沦无方”。葛洪还把墨子列入《神仙传》,说他外治经典,内修道术,精思道法,想像神仙,后得神人授书,“乃得地仙”。可见墨子在道教信仰中的吸引力是不小的,过去许多学者认为墨家学说在秦汉以后就中绝了,失传了。实际上,它并未中绝,也并未完全失传。到那里去了呢?被道教吸收进去了,它的许多内容,特别是尊天、明鬼之类的宗教内容,在被道教所吸收以后,仍在社会上流传。
(五)黄老思想
西汉初期,统治者以黄老清净之术统治天下,黄老学说大兴。黄老思想包含很多神秘主义的因素,加上治黄老之学者,本来就有许多神仙方士,他们以神仙长生不老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对这些因素作出宗教性的解释,使黄老之学与神仙方术相结合,而神仙方术的方向发展。至东汉,进一步将黄老神秘化,又有着重尊崇皇帝,转而推崇神化后的老子,逐步形成了崇奉老子为神明黄老道,并与方仙道逐步合流,成为道教产生的基础。
(六)佛教的影响
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与道教建立和完善是交错在一起的。佛教传来中土的时候,道教正处在酝酿之中,由于人们最初把佛教看作如老庄道家一类的精神现象,这就使道教建设者们在确立道家思想为文化基础的时候也借鉴那些具有弥补价值的资源,佛教自然就进入道教领袖人物的视野。特别是魏晋以来,由于佛教流传渐广,道教与佛教人士的接触机会增加,经典的阅览也更加方便,他们就互相借鉴,像佛教的因果报应、地狱轮回之说确实可以在道教的经典中找到借鉴的痕迹,尤其是魏晋以来上清经与灵宝经系列更是如此,此类情形表明,道教在建设完善自己的理论过程中确实注意到吸纳佛教的某些观念以充实其文化体系。
以上事实,说明了道教的思想来源是多方面的,它对中国古代的许多传统文化都采取了兼收并蓄的态度,马端临称它是"杂而多端"。唯其如此,所以许多古代的文化思想,都汇集在道教之中,并借道教的经典留存下来,得以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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